办实事丨网友反映烈士纪念塔台阶松动 江西乐安:立即启动修复
办实事丨网友反映烈士纪念塔台阶松动 江西乐安:立即启动修复
办实事丨网友反映烈士纪念塔台阶松动 江西乐安:立即启动修复(通讯员 林梦洁)7月1 日,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“法润乡土,四海同音” 实践队走进抚州市乐安县(lèānxiàn)流坑村,开展暑期社会实践。队员们抵达后开始与(yǔ)村领导对接活动细节,并走访古村书院(shūyuàn)了解当地文化(wénhuà)。
随后两天,队员(duìyuán)们分组深入农家,重点向村内儿童普及法律知识。他们发放(fāfàng)宣传资料,讲解身体(shēntǐ)安全、财物保护等基础内容。走访中,有队员注意到孩子们对法律概念比较陌生。“什么是犯法(fànfǎ)?” 一名男孩好奇地问。队员们耐心解释,并发现孩子们提问积极,学习兴趣浓厚。借此机会,他们热情邀请孩子们参加7月3日下午在村活动室(huódòngshì)举行的(de)模拟法庭体验活动。
7月3日下午15点30,模拟法庭活动准时开始。实践(shíjiàn)队员首先向在场(zàichǎng)的孩子和家长介绍活动目的——通过互动体验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紧接着,队员们现场演绎了一幕情景剧,学生 “王昊(wánghào)” 与两名“同伙(tónghuǒ)”堵住同学(tóngxué) “吴磊”,对其进行推搡、辱骂,并恶狠狠地威胁(wēixié)道:“给我钱,不然揍你!” 随后强行夺走了他的零花钱。这种身临其境的感觉(gǎnjué),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了什么是校园霸凌。
情景剧结束,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陈禹轩走上前台,结合剧中情节(qíngjié)进行讲解。他明确指出:“推搡、殴打他人,如果造成伤害,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;强行抢走别人的(de)钱物,数额达到一定程度,就是抢劫行为,这都是法律禁止的,要承担后果。” 他更着重传授应对策略:遇到欺凌要第一时间离开现场、尽快告诉(gàosù)信任的老师或家长、记住对方特征或保留证据、在必要时报警。孩子们听(tīng)得(dé)非常(fēicháng)认真,“要告诉老师!” 台下一个(yígè)小女孩小声回应道。
活动进入高潮环节 —— 角色(juésè)扮演。孩子们热情高涨,纷纷举手报名。在队员指导下,几位小朋友分别穿上法官袍、佩戴简易徽章,扮演起法庭角色。他们模拟了开庭、陈述、辩论等流程,对 “王昊(wánghào)(wánghào)” 的(de)霸凌行为进行 “审判”。“现在开庭!”“小法官” 敲响法槌,神情严肃。“小公诉人” 条理清晰地指控:“王昊和他的朋友打了吴磊(wúlěi),还抢了他的钱,这是违法(wéifǎ)的!” 孩子们运用刚学到的知识,经过讨论,最终认定(rèndìng) “王昊” 的行为是错误的。
此次“法润(fǎrùn)乡土,四海同音”实践活动,让流坑村的孩子们第一次亲身接触法庭流程,体验法律(fǎlǜ)的运用。活动反映出乡村儿童获取法律知识(zhīshí)的渠道有待拓宽,而孩子们表现出的参与热情,也凸显了(le)基层普法教育的必要性。江西财经大学(jiāngxīcáijīngdàxué)法学院学子利用专业所长(suǒzhǎng),通过情景(qíngjǐng)模拟和角色体验的方式,有效传递了法律知识。“如果城里孩子是‘主动学法’,那乡村孩子就是‘渴望学法’。” 队员李虹燕深有感触地说。暑假(shǔjià)社会实践服务队表示将持续探索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,为乡村法治建设贡献力量。

(通讯员 林梦洁)7月1 日,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“法润乡土,四海同音” 实践队走进抚州市乐安县(lèānxiàn)流坑村,开展暑期社会实践。队员们抵达后开始与(yǔ)村领导对接活动细节,并走访古村书院(shūyuàn)了解当地文化(wénhuà)。

随后两天,队员(duìyuán)们分组深入农家,重点向村内儿童普及法律知识。他们发放(fāfàng)宣传资料,讲解身体(shēntǐ)安全、财物保护等基础内容。走访中,有队员注意到孩子们对法律概念比较陌生。“什么是犯法(fànfǎ)?” 一名男孩好奇地问。队员们耐心解释,并发现孩子们提问积极,学习兴趣浓厚。借此机会,他们热情邀请孩子们参加7月3日下午在村活动室(huódòngshì)举行的(de)模拟法庭体验活动。
7月3日下午15点30,模拟法庭活动准时开始。实践(shíjiàn)队员首先向在场(zàichǎng)的孩子和家长介绍活动目的——通过互动体验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紧接着,队员们现场演绎了一幕情景剧,学生 “王昊(wánghào)” 与两名“同伙(tónghuǒ)”堵住同学(tóngxué) “吴磊”,对其进行推搡、辱骂,并恶狠狠地威胁(wēixié)道:“给我钱,不然揍你!” 随后强行夺走了他的零花钱。这种身临其境的感觉(gǎnjué),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了什么是校园霸凌。
情景剧结束,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陈禹轩走上前台,结合剧中情节(qíngjié)进行讲解。他明确指出:“推搡、殴打他人,如果造成伤害,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;强行抢走别人的(de)钱物,数额达到一定程度,就是抢劫行为,这都是法律禁止的,要承担后果。” 他更着重传授应对策略:遇到欺凌要第一时间离开现场、尽快告诉(gàosù)信任的老师或家长、记住对方特征或保留证据、在必要时报警。孩子们听(tīng)得(dé)非常(fēicháng)认真,“要告诉老师!” 台下一个(yígè)小女孩小声回应道。
活动进入高潮环节 —— 角色(juésè)扮演。孩子们热情高涨,纷纷举手报名。在队员指导下,几位小朋友分别穿上法官袍、佩戴简易徽章,扮演起法庭角色。他们模拟了开庭、陈述、辩论等流程,对 “王昊(wánghào)(wánghào)” 的(de)霸凌行为进行 “审判”。“现在开庭!”“小法官” 敲响法槌,神情严肃。“小公诉人” 条理清晰地指控:“王昊和他的朋友打了吴磊(wúlěi),还抢了他的钱,这是违法(wéifǎ)的!” 孩子们运用刚学到的知识,经过讨论,最终认定(rèndìng) “王昊” 的行为是错误的。
此次“法润(fǎrùn)乡土,四海同音”实践活动,让流坑村的孩子们第一次亲身接触法庭流程,体验法律(fǎlǜ)的运用。活动反映出乡村儿童获取法律知识(zhīshí)的渠道有待拓宽,而孩子们表现出的参与热情,也凸显了(le)基层普法教育的必要性。江西财经大学(jiāngxīcáijīngdàxué)法学院学子利用专业所长(suǒzhǎng),通过情景(qíngjǐng)模拟和角色体验的方式,有效传递了法律知识。“如果城里孩子是‘主动学法’,那乡村孩子就是‘渴望学法’。” 队员李虹燕深有感触地说。暑假(shǔjià)社会实践服务队表示将持续探索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,为乡村法治建设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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